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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“3+2”专转本学生免听与选修课程的补充管理规定 | |||||
作者:jy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9-13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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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3+2”专转本学生免听与选修课程的补充管理规定 在对2004级“3+2”专转本生源基础情况调查的基础上,为鼓励学生有更多时间选修课程,以弥补专科段的知识结构。经学院讨论研究决定:对学生在专科段所学课程不予免修,允许免听,有关免听与选修课程补充管理规定如下: 1.学生在专科段已修过本科段专业教学计划中所设置的学分、学时和名称相同的课程,本人可向教学管理科提出免听该门课程的书面申请。申请时须附已学该门课程的证明材料,经审查合格后,参加学院组织的免听课程考试,考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者,准予免听。 2.必修课中免听的课程门次每生不得超过5门次。其中“两课”、单独开设的实验课、实习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课程不得申请免听。 3.同一班级同一课程的免听人数要严格控制,原则上不得超过1/3班级人数, 以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课堂氛围。 4.在确保必修课修满的前提下, 鼓励学生多选我院本专业教学计划内设置的课程,以期填平补齐基础知识和拓展专业知识。所选课程确定后,要求学有结果,不得随意放弃。否则,取消后续课程选修资格(指选课除外)。 5.考虑到师资和教学成本等因素,学生选修课程有效开设的条件是同一门课程的选修人数不得少于20人。否则,应改选或调整到其他选修课程,符合开设条件方可开课。 6.学生选修本院及以外的与本专业有关的课程,本人可向教学管理科或教务处提出选修课程的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,凭选修课通知单方可到指定班级听课。所选课程的考试成绩备案但不计入规定学分。 7.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学生选修本专业教学计划外的课程,按照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,到财务处交纳课程选修费后方可参加听课。 应用技术学院 2004年9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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